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经营许可、班线、包车) | |||||||||
受理机构 |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咨询电话 | 400-022-0573 | ||||||
办理地址 | 洪兴西路延伸段市运管大楼内(洪兴路与常秀街交叉口) | 在线QQ | 930036 | ||||||
受理条件 |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运车辆; 2、相对稳定的驾驶人员和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安全、机修、业务等岗位的人员,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经市(地)级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培训后核发的岗位证书; 3、驾驶人员应符合: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1、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资格; 2、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咨询; 3、在其经营范围内申请相适应的班线类型(跨省、市际、县际或县内)。 | ||||||||
申报材料 | 一、设立(变更经营类别、范围以及企业分立、合并的,与设立许可相同): (一)道路旅客经营许可 1、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7、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合法有效的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和产权证明复印件; 9、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二)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包括变更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调整起讫点、走向)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咨询、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咨询,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5、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和承运人责任险的协议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卡; 7、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运输责任事故的证明; 8、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二、变更: (一)道路旅客经营许可变更 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变更登记表》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地址的,提供有效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平面布置图;变更名称的,提供企业预先登记名称核准通知书;变更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经营方式,企业停业、歇业、终止经营许可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明。 (二)客运班线变更(更新、更换车辆,暂停、终止班线经营) 1、《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行政许可简易事项办理表》; 4、原车辆当月养路费缴讫证明; 5、由客运经营者出具的原车辆在原班线上近6个月内正常营运的证明; 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 7、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8、委托书或介绍信、身份证明; 9、暂停或终止班线申请书,包括相关理由,车辆牌号、经营线路等内容。(办理暂停、终止班线经营的,提交1、5、8、9项材料;办理车辆更换的,提交1、2、3、4、5、7、8项材料;办理车辆更新的,提交1、4、5、6、7、8项材料) | ||||||||
办理程序 | 受理-现场勘察-发证 | ||||||||
办理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审批数量 | 无限制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表格范本 | |||||||||
设立依据 | |||||||||